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的建议》(第1046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的建议》(第1046号)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的建议》(第1046号)答复
陈铁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住品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一:平山区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2019-2021年平山区有55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并引进多种物业管理模式,其中专业物业管理1个(新家源二期),社区托管方式54个。同时已有54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我区将继续积极发挥作用,督促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小区内聘请专业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采用业主委员会自助和社区代管等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持续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确保小区后续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
针对建议二:依据《平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我区住建局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区长、副区长为组长,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平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目前我区依据各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停车场、快递驿站、养老、医疗、托幼、三线落地等服务设施均已纳入旧改包装计划。同时指导有条件的小区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如东明、南地等改造后老旧小区聘请专业物业公司入驻,在小区内设立进门栏杆管理停车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此模式,在有条件的改造后小区内推行停车场市场化管理。
针对建议三:房屋大修(维修)基金只在2007年以后建成的住宅小区入户时一次性收取,之前的(老旧)小区没有此笔款项。房屋维修基金使用程序是由小区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决定,委托专业代理人向小区物业企业提交申请。再由物业企业依据维护改造项目提出相应方案计划,向所在市房产部门请求支取基金。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平山区百姓服务。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