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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0-01-20 成文日期: 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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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20 10:59:27 【字体:


 

 

 

 

 

 

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工作。检查和审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

(二)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工作。调查分析各时期的党风党纪状况;搞好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端正党风的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三)搞好党内监督,进行党纪教育。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

(四)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五)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工作任务,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㈥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好纪检干部;搞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机构设置

纳入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平山区纪委监委机关

(二)平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平山区委巡察办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16.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6.68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16.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6.6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20年预算收支比2019年增加226.7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9.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案需要。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6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56万元,比2019年减少11.13万元,下降87.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56万元,比2019年增加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

2019年

合计

1.56

12.6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56

0.6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1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平山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财政局2020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本溪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0年平山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