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部门预算(2014年) | 主题分类: | 党委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4-12-02 | 成文日期: | 2014-12-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部门预算(201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工会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辖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的决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四)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五)研究制定本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大中型企事业及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七)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平山区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
2.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收支总预算68.14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平山区总工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群团事务(款)运行(项):反映群团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