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1-05 成文日期: 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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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05 13:08:28 【字体:

   

 

 

第一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计划表

十、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区政府会议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负责或参与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3. 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4. 审核区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市政府和市委办局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5. 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6.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7. 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8.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9. 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10. 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11.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做好区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12. 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区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督促检查。

  13. 负责《平山区人民政府公报》编辑、翻译、出版、发行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平山区政府办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新纳入0个预算单位,减少0个预算单位):

    1.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办

    2.本溪市平山区档案局

    3.本溪市平山区科技局

    4.本溪市平山区人事局

    5.本溪市平山区项目办

    6.本溪市平山区信访局

    7.本溪市平山区民族局

    8.本溪市平山区法制办

    9.本溪市平山区编委办

    10.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

    11.本溪市平山区机关事务局

     

    第二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平山区政府办预算(1).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山区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31.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31.28万元;

(二)支出预算531.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9.28万元;

2.项目支出62万元。

2019年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118.5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办公人员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平山区政府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9年预算比2018年减少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降低部分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平山区政府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平山区政府办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4.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比2018年增加4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6万元,比2018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20万元,比2018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车辆维护。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政府办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山区政府办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