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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17-01-12 | 成文日期: | 2017-01-1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平山区人民法院预算说明
一、 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本溪市财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129万元。
二、关于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
三、关于本溪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溪市财政局2017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2129万元,比2016年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附件1)4201711613409.xls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附件2)162017116134018.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