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平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日期: | 2017-01-04 | 成文日期: | 2017-01-04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平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2月27日在平山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平山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平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攻坚克难、创新思路、统筹兼顾、积极作为,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执行极为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为推动全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200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批准调整预算27,820万元的101.4%,比上年实际增加1,707万元,增长6.4%。
其中:国税收入预计完成6,4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比上年实际增加2,213万元,增长52.5%;地税收入预计完成11,1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5.6%,比上年实际减少6,485万元,下降36.8%;财政管理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6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6%,比上年实际增加5,979万元,增长127.9%。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6,7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7,420万元的96.4%,比上年实际减少4,163万元,下降19.9%。
其中:增值税预计完成6,0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5%,比上年实际增加2,147万元,增长55.1%;营业税预计完成2,4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7%,比上年实际减少3,467万元,下降58.9%;所得税预计完成1,70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4.0%,比上年实际减少120万元,下降6.6%;房产税预计完成1,1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7%,比上年实际减少223万元,下降16.5%;资源税预计完成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比上年实际减少846万元,下降93.7%;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9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0.6%,比上年实际减少197万元,下降17.0%;契税及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1,3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5%,比上年实际减少915万元,下降40.0%;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1,1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8%,比上年实际减少116万元,下降8.9%;其他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92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7%,比上年实际减少426万元,下降18.1%。
减收因素:一是受国家“营改增”政策影响,使营业税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大环境经济放缓,企业利润下降,产能过剩,黑色金属采选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直接导致我区相关税种税收下降;三是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急剧减少,由年初的54家规上企业下降至年末的13家,致使后续纳税能力不足,导致我区部分税收收入下降。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1,4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400万元的109.7%,比上年实际增加5,870万元,增长106.1%。
其中:专项收入预计完成1,19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3.4%,比上年实际增加125万元,增长11.7%;行政事业性收入预计完成1,32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0%,比上年实际减少423万元,下降24.2%;罚没收入预计完成1,60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2%,比上年实际增加359万元,增长28.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55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9%,比上年实际增加2,558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源(资产)收入预计完成4,72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3%,比上年实际增加3,251万元,增长221.0%。
非税收入大幅增长原因是受一次性因素的影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380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批准调整预算43,000万元的100.9%,比上年实际减少12,115万元,下降21.8%。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9,3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1.1%,比上年实际增加2,994万元,增长46.8%;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8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5%,比上年实际增加87万元,增长4.9%;教育支出预计完成10,7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9%,比上年实际增加426万元,增长4.1%;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1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0.0%,比上年实际减少6万元,下降4.3%;文化体育支出预计完成15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0%,比上年实际减少120万元,下降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6,74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7%,比上年实际增加966万元,增长1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计完成3,3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0%,比上年实际减少30万元,下降0.9%;环境保护支出预计完成3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比上年实际减少949万元,下降73.3%;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4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0%,比上年实际增加24万元,增长6.3%;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完成1,4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7%,比上年实际减少940万元,下降39.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完成1,248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17,169万元,下降93.2%;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7,24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7%,比上年实际增加3,259万元,增长96.7%;其他支出预计完成25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0%,比上年实际减少657万元,下降71.8%。
3.财政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800万元,上年结转2,141万元,调入资金1,846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118万元,当年财力合计为58,905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80万元,上解支出10,700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3,118万元,结转下年1,707万元,当年支出合计为58,905万元。
2016年,全区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6,029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批准调整预算16,000万元的100.2%,比上年实际增加11,449万元,增长249.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4,7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4%,比上年实际增加15,197万元,增长3354.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5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3%,比上年实际增加652万元,增长100%;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完成43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比上年实际增加434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预计完成2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5.2%,比上年实际减少4,834万元,下降95.8%。
2.基金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5,929万元,为人大十七届26次常委会议通过并批准调整预算15,900万元的100.2%,比上年实际增加9,177万元,增长135.9%。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14,8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8%,比上年实际增加14,080万元,增长1907.9%;其他支出预计完成1,11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3.4%,比上年实际减少4,903万元,下降81.5%。
3.基金平衡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0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56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17,09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15,929万元,调出基金1,846万元,结转下年-679万元(注:基金结余负数原因为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国库上缴省财政以负数形式体现,由于本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较少,所以结转下年为负数),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17,096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6年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全区财税部门直面困难,科学谋划,勇于担当,找准经济“切入点”,打好财政“组合拳”,注入发展“新动力”,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力保障运转支出、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1.主动作为抓收支,增强财力保运行。一是突出抓好增收节支工作。我们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影响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切实增强对财政收支的把握和调控能力,加大清欠挖潜力度,强化综合治税,依法组织财政收入,重点解决零散税收跑冒滴漏等问题,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按照上级部门及相关政策的要求,我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做好“营改增”纳税户确认、政策宣传等工作,较好的促进了全区“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切实加强税收分析工作。我们高度重视与国、地两税的沟通、协调工作,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各项税收改革政策,按不同口径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保数据翔实、分析透彻,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四是深入强化非税清理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对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和重新确认,将确认后的收费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以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从而真正达到优化区域经济环境,减少企业及个人负担的目的。2016年,我区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项,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1项,惠及中小微企业672家,减轻企业负担共计585万元;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工作。扎实开展非税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力度,加强票据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足额入库。
2.精准发力抓管理,注重普惠保民生。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公开、准确、高效的使用及安全地运转,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足额安排重点项目配套资金。二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好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对接待费、差旅费等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坚决做到能压缩的坚决压缩,能不支出的坚决不支出,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三是保障刚性支出,做好“惠民工程”。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加大社会保障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600余万元;支持春耕生产、青山工程和我区重点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及时发放粮食直补等补贴;完成了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金县区追缴工作,7-12月累计上缴7158万元;投入800余万元继续推进“宜居乡村”示范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村内道路、桥梁建设,努力营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乡村宜居环境。
3.因势施策补短板,催生资金聚效益。做好平山区项目库管理,探索基金运行管理新模式,为培植税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做好PPP项目建设,创新发展平山财政管理新模式,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增加全区可支配财力,缓解全区财政支出压力。
总的看,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政策性因素减收影响明显、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我区实现了全年收支预算目标,这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持续;国家税制改革减税效果快速显现,财政收入进入低速增长期,但法定支出、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国有资产出让一次性收入因素的发生;地方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营改增”、普涨工资、职级并进、公车补贴、企业养老保险金县区追缴工作等因素的存在,致使我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行异常困难。同时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对依法理财和强化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这些要求造成一些原有财政体制机制弊端凸显,财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平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一方面,受外部大环境影响,经济运行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财政收入短期内难以实现较快增长;新增刚性增支政策的出台,企业养老保险金县区追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机制和车改政策的落实完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政府债务偿还等因素的存在,将给我区财政收支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另一方面,面对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困难局面,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拓展思路、增进共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找准财政定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从严从实抓好各项财政工作。
2017年全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八次党代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措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6.5%的增速目标,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平山”,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平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03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1,830万元,增长6.5%。
税收收入安排22,540万元
其中:增值税收入安排8,990万元;所得税收入安排1,880万元;房产税收入安排1,520万元;资源税收入安排99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安排1,8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安排1,120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安排4,130万元;其他各税收入安排2,110万元。
非税收入安排7,490万元
其中:专项收入安排1,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1,29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1,67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3,53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平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83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1,450万元,增长3.3%。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4,5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000万元;教育支出安排11,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5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5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安排6,5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3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5,500万元。
3.财政平衡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3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3,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800万元,上年结转1,70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540万元,当年财力合计为58,277万元。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30万元,上解支出10,000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540万元,结转下年1,907万元,当年支出合计为58,277万元。
2017年,全区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基金收入安排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5,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长118.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34,80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200万元。
2.基金支出安排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0,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长88.3%。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安排29,5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500万元。
3.基金平衡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6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34,821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000万元,结转下年4,82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34,821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7年全区主要财政工作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做好加法,确保完成预算目标
一是紧盯目标进度,狠抓税收征管,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明确主体责任,深挖增收潜力,确保收入增幅与税收占比达到预期目标,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夯实协税护税工作基础,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杜绝税收“死角”,确保颗粒归仓;二是紧盯经济形势,加强收入调度分析与考核。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提前研判,提高收入预测水平,健全协税护税和信息共享体系,加大监管、稽查力度,以查促管,为增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紧盯项目落实,加大资金争取力度。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找准突破点和结合点,紧盯上级政策动向,发挥“政企银研用”互动联盟作用,不断扩大平山优势,突出重点,着力谋划推进钢材深加工、硅石利用、新型建材等产业项目;结合小区整治等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税源,把握好增量,增加税收收入,缓解收入压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做深、做实、做细各新增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准备,精准争取,促进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做好减法,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管理,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坚决做到无预算不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二是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有保有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健全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四是全面落实国家、省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和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五是加强违法追责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三)做好乘法,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一是改革创新,突破瓶颈,努力做大、做强“财政大蛋糕”,切实做好万达广场、金地广场、丹霞广场、福耀玻璃等重点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组建控股公司步伐,尽快培育出一批适应市场规律的法人主体,实现自我发展,走出良性循环新路;坚持“招商引资”、“以商招商”和“招财引税”并重,优先支持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的项目,进一步优化我区税源结构;二是加强政企合作,积极运作好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强化财政资金的向导作用;三是加强政金合作,灵活运用财政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四是加强政社合作,加快推广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投融资模式,推动“两区一园”建设。
(四)做好除法,着力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管力度。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财税改革,建立、健全我区相关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惩处办法,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严格做到量入为出;继续做好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依法治财,深化财政改革;二是依法合规举借政府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平山区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通过PPP项目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促进招商落地企业尽快建成、投产、达效,以增加我区可支配财力,为防范债务风险储蓄力量;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及考核工作,使我区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指标均低于国家标准;三是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加强票据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对全区票据统一实行电算化管理,切实做到“以票管费,以据管票”;四是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扎实推进财政机关党建和作风建设。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财政机关党员主动学习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强化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健全财政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财政机关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强化廉洁性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财政机关党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
各位代表,2017年我区财政发展和改革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真抓实干,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为全力推进“经济强区,美丽平山”建设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