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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部门预算(2014年) 主题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4-12-04 成文日期: 20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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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部门预算(2014年)

发布时间:2014-12-04 00:00:00 【字体:


    

 

 

第一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一洞桥地区的市场行政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依法保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内市场的总体规划,经营布局、招商引资、开放改造工作;

4.负责协调区域内的执法部门、物业部门、从业人员之间,以及同上级机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市场的繁荣;

5.负责区域内的城管、环卫绿化工作,使市场向花园式市场的方向发展。

 

 

第二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收支总预算138.1万元。

二、关于本溪市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0.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