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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成文日期: | 2017-07-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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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证并监督管理。
(三)组织指导和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依法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五)负责辖区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独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行政处罚除外),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
(九)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述和举报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怕牌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820171030134021.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6万元,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15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
2.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7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等支出。
(2)执法办案专项55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3)事业运行60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医疗保障费用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7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78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医疗、生育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8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82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568.16万元,比2015年增加265.54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支出1580.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22.59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由于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导致经费增加;三是由于三局合一,职能增加,相关业务培训费和差旅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1万元,比2015年增加120.83万元,增长114.5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由于三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导致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在2016年实际工作中,我局均严格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认真履顺审批手续,但在年终决算时没有填报政府采购决算报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4.2万元,主要一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严格管理,控制不合理开支;二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其中:
1.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42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3、因公出国人数为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1万元,比2015年增加120.83万元,增长114.5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568.16万元,比2015年增加265.54万元,增长20.39%,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支出1580.81万元,比2015年增加222.59万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