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6-00390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26-11-02 | 成文日期: | 2026-11-02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木材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为山体和依附山体植被破坏进行恢复治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林长制管理工作。
(二)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指导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指导全市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项目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造林绿化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权争议处理。为林业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执法监督以及林业案件的行政复议、申诉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草原和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野生动物保护救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护林员队伍管理等工作。
(五)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护林员队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包括档案收集、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编制、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指挥等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权争议处理。为林业改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林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执法监督以及林业案件的行政复议、申诉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林权、信访、开证(采伐证、检疫证开证)、安全、法制工作(专员)、营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0.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50.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156万元,降低25.7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450.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6.0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5.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31万元;资本性支出15.82万元。
2.项目支出244.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4.27%。主要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6万元,降低25.7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8万元,项目支出244.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6万元,降低25.7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6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上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5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0.0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07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375.91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53.72万元,主要是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保险支出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96万元,主要是资产购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持平无差异。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53.32万元,主要是防火经费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1.11万元,主要是公益林保险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77万元,主要是护林员工资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31.03万元,主要是森林健康除治运营补贴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2.37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4万元,主要是古树木保护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18.37万元,主要是护林员工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0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无差额。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经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经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未发生公务接待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无差额。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09万元,降低29.2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7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42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11.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
21050200008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林业和草原局.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