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5-00589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检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
(四)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参与制订全区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五)拟订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协作规划,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实施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战略、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经济区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协调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七)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八)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管理;提出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负责全区价格、收费标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指导价格方面的社会监督;负责有关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制定及价格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
(十二)组织对农产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平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41.3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1.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6.52万元,增12.34%,主要原因: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支出。
(二)支出总计241.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9.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9万元。
2.项目支出111.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4%。主要包括2024年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改造工程可研报告评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6.52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增加人防中心6人工资及调资、公务费、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改造工程可研报告评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以支代收,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9万元,项目支出111.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2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增加人防中心6人工资及调资、公务费、城市燃汽项目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支出导致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87%,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万元,主要是劳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8.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差异。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9.8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导致差异。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0万元,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0.25万元,主要是养殖户劳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殖户劳务支出增加导致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37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养老保险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1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职业年金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6.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7万元,主要是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医疗保险差异。
4.农林水支出8.72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8.72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差异。
5.住房保障支出8.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中心职工导致公积金差异。
6.其他支出6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63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燃气项目更新改造等支出增加导致差异。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0万元,主要是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2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72.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行政和事业合并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43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