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5-00540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 发布日期: | 2025-10-09 | 成文日期: | 2025-10-0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行政执法、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
(三)拟定全区防灾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和发布灾情,组织接收、拨放救灾款物;监督、检查救灾物款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农村救灾保险工作。
(四)负责全区低保户审核、审批,低保资金的管理、拨发及使用监督;开展与低保工作相关的就学就医取暖房补等社会救助活动。
(五)管理城乡社会救济,指导、监督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的救济;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六)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七)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为老年服务的“星光计划”;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并监督实施扶持保护政策。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区的社区建设工作。
(九)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志愿者队伍的职责。
(十)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管理,负责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域变更的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社会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报、登记、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容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在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本级)
2.本溪市平山区养老服务中心
3.本溪市平山区慈善总会
4.本溪市平山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122.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22.1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08.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433.86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困难群众人员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7122.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4.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8万元。
2.项目支出6887.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71%。主要包括低保、特困、孤儿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33.86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困难群众人员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2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4万元,项目支出6887.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3.86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困难群众人员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7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8.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6.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人数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96万元,主要是婚姻登记处系统升级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899.72万元,主要是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36.05万元,主要是老年人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7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儿保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9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人员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24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90万元,主要是儿童福利事业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使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4.36万元,主要是高龄老人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老年福利人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67.26万元,主要是养老服务中心日常经费、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运营补贴经济功能分类科目。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188.31万元,主要是民办养老机构运用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25.86万元,主要是困难、重度残疾人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助群体人员有所变化。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386.59万元,主要是低保户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金额申请。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53.1万元,主要是低保户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金额申请。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90.1万元,主要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金额申请。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55.47万元,主要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金额申请。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18.16万元,主要是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发生金额申请。
3.卫生健康支出10.9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95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4.农林水支出144.78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44.78万元,主要是村干部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求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14.9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96万元,主要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其他支出218.4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65.88万元,主要是孤儿助学、精神障碍康复、民办运营机构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上年实际拨付使用。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52.55万元,主要是重度、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上年实际拨付使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5.00万元,具体包括: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495.00万元,主要是社区工作者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无。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6.99万元,增长53.7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4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688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6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19.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9.5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