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5-00574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5-10-10 成文日期: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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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0 09:28: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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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和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统筹谋划全区行政体制改革,负责党政群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全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和向市备案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审核县区机关机构设置,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机关各部门与各街道之间职责分工。
(六)负责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导县区以下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七)拟订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
(九)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党政群机构改革、事业机构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拟订全区控编减编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区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办区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6.2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2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6.1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工资调标。

(二)支出总计66.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5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万元。

2.项目支出0.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5%。其中:会计服务,代理记账0.9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1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工资调标。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8万元,项目支出0.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1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工资调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6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6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4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00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1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1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基数。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设计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过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049001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210502000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