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5-00551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 党委部门
发布日期: 2025-10-09 成文日期: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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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09 14:03: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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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督查部门批示办理事项的督查工作。

(二)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对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办的事项进行督查。

(四)对领导关注、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督查调研,并进行监督办理,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区政府领导实施决策督查,做好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对督查事项提出落实要求,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通报、奖惩和问责。

(六)负责对下级机关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督查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七)负责党代表建议、区委、区政府受理的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各项指标考核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等工作;提出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工作考核指标、数量评价规则及实施办法。根据区政府下达的总体目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制定、分解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作考核指标的意见;负责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中期检查或抽查工作。督促检查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市政府对区政府考核指标的上报和备案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的工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年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提出考核结果和奖惩的初步意见。

(九)负责机关财务、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平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平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3.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二)支出总计33.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22%,项目支出1.9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无结余。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6万元,项目支出1.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2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办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实际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8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4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2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科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三公经费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0.45万元,降低18.6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1.5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督查室部门决算表

 

 

督查室2024年年度决算批复.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督查室2024年年度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