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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成文日期: | 2017-07-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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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区委的对外接待和总值班工作。
二、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三、围绕市委、区委工作布置收集信息、反馈动态;承担区委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区委领导和区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委机关行政后勤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区委的决策、重要工作布置和重要决定事项的进行督察。负责对上级领导和本级党委领导指示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以及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要由有关单位答复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督察。
六、承办区委保密、机要日常工作。依法履行保密机要行政管理职能;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保密、机要工作建设,负责处理涉外有关保密机要工作事务。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委办公室
2.平山区计经贸党工委
3.平山区消防大队
4.平山区人武部
5.平山区科学技术协会
6.平山区委宣传部
7.平山区委组织部
8.平山区委政法委
9.平山区委统战部
10.平山区委综治办
11.平山区团委
12.平山区机关工委
13.平山区妇联
14.平山区剪纸园
15.平山区总工会
16.平山区老干部局
第二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87.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87.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7.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7.0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1124.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5.4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3万元。
2.项目支出278.8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2.87万元
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委办公室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40万元,项目支出278.8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4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8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4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20.50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工资支出,满足日常工作的邮电费、取暖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4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等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36.4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支出,满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以及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7)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1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8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2.8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主要是维修维护等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万元0。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等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39.8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39.8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购房补贴0万元,主要是符合规定条件的购房补贴得支出。
住房公积金管理0万元,主要是本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人员工资以及运行经费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6.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5.43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一家二级部门和清算部分历史欠款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1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的考察调研人员以及职工的加班餐费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110批次,670余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7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2016年初公务用车13辆,7月份车改后公务用车为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平山区委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128.36万元,比2015年减少6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平山区委办公室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平山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平山区委办公室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