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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平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7-15 | 成文日期: | 2017-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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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平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工作。检查和审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
2、协助党委管好党风工作。调查分析各时期的党风党纪状况;搞好党风党纪考核工作;制定端正党风的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
3、搞好党内监督,进行党纪教育。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
4、保护党员民主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使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5、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检查和指导下级纪委开展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内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工作任务,帮助基层纪委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搞好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好纪检干部;搞好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纪检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平山区纪委监察局
2.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第二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区纪委最新)22017119102015.xls
第三部分 平山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0.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5.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等。
(二)支出总计2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
2.其他支出3.5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5.8万元
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经费减少而形成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平山区纪委监察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5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8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万元,包括: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及行政运行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增加)2.69万元,下降(增长)20.7%,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1台,车辆的维护费用相应减少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接待人数39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9万元,比2015年增加31.8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区纪委监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纪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区纪委对0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为0。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200.5万元,比2015年减少26.5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经费减少。支出200.5万元,比2015年增加25.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在职及退休职工工资增涨、增加车补等福利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