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国税局
信息名称: 平山区国家税务局落实新发展理念、降税减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主题分类: 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7-10-18 成文日期: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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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国家税务局落实新发展理念、降税减费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0-18 00:00:00 【字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

减税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贯彻落实的内容多、要求高、时间紧。为此区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平山区国税局减税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局长带队,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税源科、税务分局(所)组成办公小组,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把关。

二、持续优化服务

针对该项减税工作,区局全面规划,统筹部署,充分调动政策、征管、纳服、行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从政策宣传、业务辅导、办税服务、系统运维、技术保障等方面,共同做好减税服务工作。牢固树立“一线服务无小事”的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纳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抓好系列培训工作。首先要进行政策培训。让广大纳服人员,真正领会这次减税措施的重要意义和实质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的重点和难点,正确掌握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享受条件和计算方法等。其次要进行办税流程的操作培训。确保税务干部能够清晰地掌握办税流程,熟练地掌握操作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最高效的减税服务。最后要进行服务举措的专项培训。根据近年来落实国务院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推进营改增等重点工作的实际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项具体服务举措,包括宣传、培训、辅导、办税、风险提示等多项内容。

二是高效调配服务资源。通过合理调配窗口、优化人员配置等方式,提高办理效率。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设立优惠办理的快速通道。充分发挥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省内通办的优势,为纳税人优惠办理、纳税申报等提供空间、时间上的便利,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惠办理必须实现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这也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服务责任。落实减税措施的过程中,区局细化分工、明晰责任、严格落实。坚决避免让纳税人国地税两头跑;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要一次性告知其办税资料和流程,对不符合减税条件的纳税人,要向其说明减税措施适用范围和享受条件;做好导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及时开展针对减税举措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由于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到纳税人享受减税的,要严肃处理。

三、精准落实政策

(一)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由13%降至11%

(二)            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11日起至201912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将惠及区属1100余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三)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将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针对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中“本溪东创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众创众包项目,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优惠政策。

(四)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针对重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如针对桥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导的“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项目,要组织业务骨干主动深入企业,对纳税人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的关键和要领,充分享受减税政策

(五)持续推进营改增全面试点工作深入,帮助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

1、落实《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相关规定,针对本溪丹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丹霞国际广场项目,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开发的福耀高端汽车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建工综合开发公司参与的万达国际广场项目等系列招商引资投产建设项目,区局将积极开展上门辅导服务,对营改增全面试点政策涉及的纳税人取得的不动产分2年抵扣进项税额等规定,以及日常征管要求准确宣传,帮组纳税人用好政策。

2、用好过渡性政策措施。考虑到建筑企业在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所处产业链条的位置不同等因素,可充分利用营改增政策中的一系列过渡性政策和征管措施帮助纳税人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税负。如允许施工现场建设的临时设施一次性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