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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平政办发〔2009〕1号——关于印发《平山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8-12 成文日期: 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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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09〕1号——关于印发《平山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2 00:00:00 【字体:

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相关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决定,现将《平山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平山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我区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生产安全,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3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管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思想认识务必到位、隐患治理务必彻底、监管执法务必从严、责任落实务必加强为总体要求,坚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原则,以防范和杜绝有影响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为目标,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交通安全隐患、火灾安全隐患、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为平山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确保我区“一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明显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消防安全四项指标同比明显下降,坚决防止和杜绝有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危爆物品管理方面。危爆物品管理安全有序,不发生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群死群伤爆炸事故、重大爆炸犯罪案件、重大持枪犯罪案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不发生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非法流失的案(事)件。
  三、整治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整治重点:结合春运工作,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和整治。
主要措施:
  1、道路交通畅通情况、桥梁安全状况、道路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成员单位所辖道路是否畅通,对出现的路障是否及时处置清理,对破损路面是否及时修补,对暂时无法修复地段是否采取了警示、禁行措施。检查各成员单位有无危桥,对危桥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暂未修复的危桥是否设立禁行标志。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机电装载设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配合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设立警示标志。
  2.强化特殊天气道路交通管控。一是制订完善特殊天气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信息沟通,提高雨、雪天气预警能力,做好应对恶劣气象条件下道路交通应急预案。二是强化高速公路管控。严格落实各级交警部门值班、备勤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地发布交通信息和交通管制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三是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强化城区除运雪工作责任落实,杜绝发生因特殊天气而影响城区道路通行的情况。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一是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乱停乱放、酒后驾车、不按线行驶、闯红灯等行为。二是强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报废车、套牌黑车等行为。三是强化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保证运行顺畅。四是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分析本辖区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及时调整重点管控路段和时段,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整治重点:商场、区场、宾馆、饭店、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大、中、小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三合一”、“多合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和“七小”场所(小歌厅、小饭店、小洗浴、小作坊、小发廊、小卖店、小网吧);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建筑工程和场所;全区所有居民楼改建的旅店、宾馆;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和场所;农村生产、生活的用火、用电、用气领域。
  整治内容: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在公共区域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物品混存、混放;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消防管理档案不完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商场、区场以店代库,储存物品严重超量、超高、超宽等问题,以及操作人员无岗位资格证,未经单位审批,未做灭火准备,违章动用电气焊等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依法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查封一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依法处理一批违法责任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主要措施: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易燃易爆气体生产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配备及使用情况,应急救援方案及队伍建设情况;烟花爆竹零售业主要检查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培训状况,运输、储存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及所经销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2.农贸大厅、洗浴中心、商场、饭店主要检查消防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灭火设备是否满足防火要求,排烟设施、人员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歌舞厅、网吧、茶吧、影剧院、夜总会、娱乐城等公共场所主要检查消防自动灭火喷淋设备状态是否完好,锅炉管道等压力容器的防爆装置是否完善,是否按规定配备了灭火器具、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等;
  4.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设施、出租房屋、家庭作坊、城乡结合部生产经营场所主要检查报警、喷洒、机械防排烟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装备好用情况,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建筑工地春节期间是否建立防火责任制,是否建立可燃物资保管储存等防火制度,消防安全值班值宿、消防安全巡查制度、保卫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5.社区平房、临建房等集中地区主要检查住宅区内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居民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社区的防火防煤气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专人看守。
  6.护林防火主要检查对护林防火等方面的安排,特别是春节、正月十五上坟烧纸现象较多,在此期间的护林防火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方案是否建立,护林员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
  7.以农村生产生活领域为重点,加大薄弱环节的火灾防控力度。加强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村庄的整治,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规范柴草堆放,改造电气线路,推广使用沼气等新型能源,制订防火公约,开展防火巡查及多户联防,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行群防群治,并督促各乡镇、村屯达到“十有”标准(有消防组织机构、有消防工作制度、有消防规划、有消防经费保障、有专兼职消防队伍、有灭火装备、有消防水源、有消防通信、有消防宣传载体、有消防工作考评),坚决遏制民房、蔬菜大棚、柴草堆垛、山林火等连营火灾的发生。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防火责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
  整治重点:以“防爆炸、防枪击、防制贩、防盗抢、防流失”为重点,全面整治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烟花爆竹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爆炸物品监管:重点检查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人防、犬防、技防是否到位;爆炸物品来源是否合法;领取、发放、退库制度是否严密,记录是否规范、准确,帐物是否相符;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设专人管理、看护;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问题。
  加强枪支弹药监管:重点检查枪支弹药底数是否清楚,帐物是否相符;公务用枪是否有枪证,配枪人员是否有持枪证;接触枪支人员政审是否合格,思想是否稳定;佩带枪支是否有枪纲、枪套;枪弹库(柜)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看护和枪弹分离制度;枪支(弹药)配备、出入库、值班用枪交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如实;枪支弹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密;民用枪支使用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弹壳(废弹)回收登记制度。
  加强剧毒化学品监管:全面摸排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并全部纳入安全监管。摸清涉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底数。摸清我区存有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品种和数量。剧毒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双人保管,24小时专人看护,并有防盗报警设施,帐物是否相符。剧毒化学品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库制度是否健全、严密,执行制度是否规范。剧毒化学品来源是否合法。接触剧毒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证。
  加强放射源监管:生产线上的放射性同位素是否有防盗防护设施。储存放射性同位素的库房是否安全可靠。查清退役、闲置放射性同位素的数量。在领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过程中是否有严密的审批制度。明确放射源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并24小时专人看护。要求涉源单位在储存和使用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及时打击处理非法生产、销售、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及校园和校园周边的行为。
  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要坚决取缔,没收并及时销毁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消除危险源。安监部门要合理安排指定安全销售区域。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强化爆炸物品管理,对辖区涉危涉爆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确保不漏过一个单位和环节,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与整改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认真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储藏、运输、销售监管责任,对桥头、北台地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储存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辖区不发生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
  4.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深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场所、学校、矿山(包括关闭矿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矿点)和社区,全面调查了解辖区内涉危信息,尤其是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涉剧毒化学品和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信息。要特别注意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停产矿山及附属设施等场所,非法矿点是否使用过爆炸物品,山区村民及喜好打猎人员是否私藏枪支弹药。
  5.开展全方位检查。对辖区内的涉危单位逐一开展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受检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枪、涉爆单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一律暂停各种涉枪、涉爆活动,封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对接受爆破“一体化”服务的单位私自留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要坚决停止为其提供爆破服务。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可防性案件、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及时销毁、处置非法、废弃、闲置危险物品。对收缴的爆炸物品要妥善保管,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及时安全组织销毁。对收缴的剧毒化学品,由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置单位处置。对单位废弃的剧毒化学品,要督促单位落实资金,尽快处置,并确保安全。对退役、闲置的放射源,要督促相关单位将其退回源库。
  四、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开展,各阶段互相联系,同步开展,各有侧重。
  (一)调查摸底、思想发动阶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各自工作方案,深入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要层层搞好思想发动,讲清重大意义,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营造全区动员、全员参战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治理阶段。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全面掌握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摸清真实底数,建立台帐。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时间,落实责任,彻底整改,不留祸患。能整改的全部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方案,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三)全面总结、考核验收阶段。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区政府将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富晓明担任,副组长由平山公安分局政委彭玉林、区安监局局长马忠仁担任,平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平山国土资源所、区林业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消防局、区人防办、区文化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山公安分局。镇、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安全隐患长期不排除,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重特大治安灾害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关键部位和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回马枪式的、地毯式的、拉网式的、全面细致严格的逐项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不能只说不动,只教不管,只查不治。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春节前的检查情况要于1月20日前上报平山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政府办公室。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在7日内上报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