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政办发〔2007〕8号--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0-06-21 | 成文日期: | 2010-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政办发〔2007〕8号--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7〕8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桥头镇、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从我市连续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看,虽然有客观上的偶然性,但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因此我们要吸取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极其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我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本政办[2007]9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地毯式”的排查工作,抓好我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二、明确任务、加大力度、突出重点、严格治理
这次排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前段排查工作进行复查、查缺补漏,对新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各主管部门要跟踪督促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处罚,不达到标准,坚决不准生产和经营。此次排查要检查到矿山企业的作业面,建筑施工企业要排查到施工现场,道路交通要排查到每个险情险段,危化品企业要排查到每个存储点;特种设备要排查到每台锅炉、每台设备,教育要排查到每个学校、每台校车,农机车辆要排查到每台车、每个驾驶员,危化品及民爆器材要排查到生产、销售、运输、贮藏、使用等每个环节,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要排查到每个房间、每个角落、每件灭火器械。
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区、镇、办事处、企业同步进行。区政府组织13个排查组深入企业进行排查工作,并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事故排查治理行动,具体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2、平山公安分局、北台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危险品及民爆器材的隐患排查治理;
3、平山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全区道路交通,险情险段及车辆违章、带病运行的隐患排查治理;
4、建发局负责组织建筑施工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
5、区质监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及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6、区农发局负责组织对农用机械的隐患排查治理;
7、区水利局负责组织水利工程、防风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8、区计经贸局负责组织规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9、区中小企业局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10、区商务局负责对全区市场、商贸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
11、区文化局负责对全区歌厅、网吧隐患排查治理;
1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及企业作业卫生环境隐患排查治理;
1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校舍及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此次排查时间从7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此次排查工作不是一般性的安全检查,要切实查出问题,提出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各组必须要逐户进行排查,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写出准确的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每半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各排查组的排查工作如有交叉时,由负责组织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排查,镇、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在此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区、本行业进行排查,并按期上报排查报告。
3、对排查不到位,有死角的单位,在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排查组的责任。因隐患未发现或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不仅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还要追究排查组的行政责任,而且要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按上限从重处罚。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