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应急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开展2014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方案 | 主题分类: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4-11-04 | 成文日期: | 2014-11-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山区开展2014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做好我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应急办《本溪市开展2014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我区的2014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推进应急知识进基层,构建平安幸福新辽宁”,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通过广泛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促进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为全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振兴做贡献。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周活动定于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期间,全区及街道办事处同时进行。
三、活动主要内容及形式
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好各项重点宣传活动。
(一)集中搞好宣传活动
1.在区政府门前举行启动仪式,活动现场悬挂标语及宣传口号。
2.区直有关部门在现场布置宣传展板、条幅、宣传画等,做好现场咨询、答疑和发放传单。
3.每日用流动字幕播放宣传主题标语及公益广告等。
4.在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利用应急管理栏目登载《平山区开展2014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方案》、《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自救互救知识。
(二)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四进”活动
1.进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学校在宣传周期间,集中开办一期科普知识园地,同时利用学校的多媒体及LED屏幕播放宣传周活动标语口号等。
2.进社区。以开展防火、防电、防震、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进社区搞好宣传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在平山区东明社区举办紧急避险的知识讲座。
3.进乡村。各涉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在至少一个村设立宣传点,发放应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加大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规避风险意识和能力。
4.进企业。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别是“七打七治”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由区安监局组织相关单位选择一个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通过开展四进活动,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避险、自救互救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为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成立平山区第八次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宋俊波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宋权担任,成员由区应急办、区安监局、区城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人防办、区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领导小组在活动期间要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实施活动的相关单位,要做好场地、人员、物资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内容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形式,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二)整合资源,形成宣传周活动整体合力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在宣传周期间要调动、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整体合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指导,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
宣传周活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要深入到宣传活动现场,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在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