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2018年财政报告 | 主题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12-08 | 成文日期: | 2017-12-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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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2018年财政报告
关于平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7日在平山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杨 雨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平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和坚强领导下,全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手段,较好的实现了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一)财政实力稳步增强
坚持稳字当头,始终把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作为履行财政职能的基础工作抓严、抓紧、抓实;财政收入质量逐年提高,“总量、增幅、税收比重”三大核心指标稳中有升。五年来,全区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318万元,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稳中求进,全力以赴保增长,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解决辖区“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精准把握中央、省、市政策投资方向,结合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项目,认真做好产业和项目的储备、编制和申报工作,以优势项目争资金,以政策扶持促发展。五年来,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12.76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保增长目标。
(三)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坚持民生优先,始终把民生工程摆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五年来,全区共投入教育、科技、医疗、民政、城建等民生资金15.2亿元,全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四)财政管理更加精细化
坚持把财政改革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破解发展难题。1.强化财源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调整税收征管范围和级次,扩大税收规模,做大做强“两区一园”发展文章,确保全区财政体制更加科学化。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深入,财政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各预算部门往来资金全部纳入国库支付系统统一管理。3.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征管网络平台,确保全区非税工作更加规范化。4.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按照标准合理配置资产,规范新增资产购置流程。5.对政府性债务实行统一扎口管理,控制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6.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政府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对公务招待费和差旅费实行定额管理,坚决做到能压缩的坚决压缩,能不支出的坚决不支出,三公经费年均下降13.7%。7.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稳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强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严格实行“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原则,做到与部门支出预算同步编制,应编尽编,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卡改革。
(五)资本运作能力明显提升
构建融资平台,推行公司实体化运作;创新融资模式,开展PPP模式试点;控制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不断规范公司平台运作;开展地方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争取债券置换资金;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平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17年,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执行极为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保工资、保养老保险、保民生、保运转”工作目标,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为推动全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650万元,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准预算30,030万元的102.1%,比上年实际增加1,873万元,增长6.5%。
其中:国税收入预计完成11,0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3%,比上年实际增加4,565万元,增长70.9%;地税收入预计完成12,4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0.7%,比上年实际增加856万元,增长7.4%;财政管理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2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1.8%,比上年实际减少3,548万元,下降32.9%。
(1)税收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2,922万元,为年度预算20,540万元的111.6%,比上年实际增加5,359万元,增长30.5%。
其中:增值税预计完成9,7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9%,比上年实际增加3,723万元,增长61.4%;营业税预计完成61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2,355万元,下降97.5 %;所得税预计完成2,38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比上年实际增加611万元,增长34.5%;房产税预计完成1,55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6%,比上年实际增加166万元,增长11.9%;资源税预计完成8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2.1%,比上年实际增加746万元,增长1113.4%;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完成1,2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2%,比上年实际增加192万元,增长18.0%;契税及耕地占用税预计完成4,37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68.3%,比上年实际增加2,902万元,增长197.3%;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完成2,0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8%,比上年实际增加801万元,增长62.4 %;印花税预计完成2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5%,比上年实际减少1,104万元,下降83.7 %;土地增值税预计完成37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88.0%,比上年实际增加155万元,增长70.1 %;车船税预计完成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5%,比上年实际减少478万元,下降97.4 %。
减收因素:一是受国家“营改增”政策影响,使我区营业税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受2017年印花税改由汇丰土地评估所代征影响,使我区印花税收入大幅下降;三是受2017年市财政未划拨车船税到我区影响,致使我区车船税大幅下降。
(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728 万元,为年度预算9,490万元的81.4%,比上年实际减少3,486万元,下降31.1%。
其中:专项收入预计完成71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1.7 %,比上年实际减少327万元,下降31.3%;行政事业性收入预计完成1,5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3.0%,比上年实际增加222万元,增长16.3%;罚没收入预计完成1,5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2.2%,比上年实际减少72万元,下降4.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182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2,194万元,下降92.3%;国有资源(资产)收入及其他收入预计完成3,7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9%,比上年实际减少1,115万元,下降23.1%。
非税收入大幅下降原因主要是受一次性因素及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8,622万元,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准预算44,830万元的108.5%,比上年实际增加4,030万元,增长9.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9,3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2.4 %,比上年实际增加1,125万元,增长13.7%;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2,8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比上年实际增加592万元,增长26.8%;教育支出预计完成11,8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7%,比上年实际增加392万元,增长3.4%;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7%,比上年实际增加9万元,增长900.0%;文化体育支出预计完成1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比上年实际减少84万元,下降3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2,4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1%,比上年实际增加4,902万元,增长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计完成3,3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8%,比上年实际减少263万元,下降7.4%;环境保护支出预计完成 200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减少109万元,下降35.3%;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4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5%,比上年实际减少274万元,下降39.6%;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完成1,7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0.9%,比上年实际减少524万元,下降2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计完成25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少1,223万元,下降98.0 %;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5,26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309.7%,比上年实际减少1,499万元,下降22.2%;其他支出预计完成1,13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34%,比上年实际增加986万元,增长661.7 %。
3.财政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200 万元,上年结转2,0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0万元,调入资金632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540万元,当年财力收入合计为62,632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22万元,上解支出10,000万元,地方债务还本支出1,540万元,结转下年1,8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0万元,当年财力支出合计为62,632万元。
2017年,全区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129 万元,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准预算10,100万元的100.3%,比上年实际减少5,999万元,下降37.2%。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完成 9,3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2%,比上年实际减少5,450万元,下降36.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5%,比上年实际减少237万元,下降36.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完成3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5%,比上年实际减少88万元,下降20.3%;其他收入比上年实际减少224万元,下降100%。
2.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950万元,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通过并批准预算6,890万元的100.9%,比上年实际减少9,137万元,下降56.8%。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0.0%,比上年实际减少265万元,下降63.9%;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6,6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比上年实际减少8,300万元,下降55.4%;其他支出预计完成 1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8.3%,比上年实际减少572万元,下降81.5%。
3.基金平衡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0,1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67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9,954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950万元,调出基金525万元,结转下年2,4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9,954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三)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7年,全区财政部门认真把握新常态下财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更加注重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收支管理,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工作,着力打造可持续财政,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财政收入稳中有升,财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1)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①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创新征管措施,提升财政保障能力。②明确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沟通,保证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税收调度会,做好税收动态监管工作。③开展税费清缴工作,强化税收稽查,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等违法行为,切实堵塞征管漏洞,杜绝税收“死角”,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通过努力,2017年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0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30,030万元收入目标,实现了6.5%的增速目标。
(2)大力涵养税源,确保财源不断。①做好平山区项目库管理,探索基金运行管理新模式,重点做好福耀浮法玻璃、金桥焊材、万达广场、丹霞国际广场、北地金融大厦等项目的资金辅助工作,为培植税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筹集和争取资金,增加全区可支配财力。2017年,全区共争取上级各类专项41项,专项资金合计2.32亿元。
(3)注重民生投入,增强群众幸福指数。2017年,我们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强落实、补短板”原则,着力解决全区民生政策“碎片化”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①稳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确保低保金、救济金等民生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3,200余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4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6万元、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19.84万元。②加大对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17年,共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2,000余万元、上缴基本养老保险金7,929.9万元、发放劳动就业资金980万元、城市合作医疗补贴资金1,11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资金964万元。③加大对农村工作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2017年,投入590余万元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村内道路、桥梁建设,努力营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乡村宜居环境;同时确保惠农资金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03万元。④全力做好2017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年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⑤完成2017年全区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并轨工作,将全区1412名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平山区社保中心统一管理,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金,做好养老金财政兜底工作。
2.深化财政改革,激发财政发展新活力
(1)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准确性,预算安排以零为基点,据实分配。(2)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①认真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②改变财政支持方式,发挥“政企银研用”优势,加快推进PPP财政引导基金运行,促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放大资金效能,缓解政府投资压力;③落实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7年,我区共取消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税费700余万元。(3)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本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出《平山区区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并严格按照此标准予以实施。2017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共接纳118个采购项目,项目总预算2127.87万元,实际项目发生额1909.6万元,节约资金218.2万元,采购节约率达10.25%。(4)加快债务风险防范改革进程。①建立债务风险处置机制,用好政府债务空间,成立平山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出台《平山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平山区政府债务台账,夯实防控债务风险基础;②搭建投资公司平台,做好平台资金运行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债券置换额度,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共化解政府性债务258367.68万元,上缴偿债准备金1001,3万元,超额完成省市年初下达的政府债务化解任务;③确保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和综合债务率均处于预警线之下,使我区政府债务始终在合理范围内运行。
3. 强化财政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1)加强财政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①制定《平山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为促进财政制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②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同时调整财政资源分配原则,集中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方面;③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加大盘活和回收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④加强财务管理,对全区票据统一实行电算化管理,切实做到“以票管费,以据管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⑤推进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培训工作,制定《2017年平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特别是对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的清查统计,对所有房产、土地逐一实地查看,拍摄影像资料,核实产权。目前,我区现有房产284处,涉及单位22家,总建筑面积168918.1平方米,同时将整合后的资产注入我区所成立的划转债务承接公司,使公司尽快具备“造血功能”,实现投入经营良性循环;⑥加大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聘请审计事务所专职企业会计担任公司兼职会计,对公司账目进行统一管理。(2)做好预决算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3)开展财政专项检查。2017年,我们对全区财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使我区会计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提升。
各位代表,2017年我区财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区上下协同配合、奋发拼搏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持续、税制转换和减税降费政策效应逐步显现、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地方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财政支出结构僵化问题依然突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平衡压力越来越大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持续深化改革、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平山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及重点工作
(一)2018年全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总体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新一年全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按照“保工资、保养老保险、保民生、保运转”的工作要求,切实把握财政重点工作,不断扩充财政总量,拓宽筹资渠道,加快推进“经济强区、美丽平山”建设进程,确保实现全年财政收入7%的增速目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18年,平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2,790万元,预计比上年增加2,140万元,增长7.0%。
(1)税收收入安排28,390万元
其中:增值税收入安排12,600万元;所得税收入安排2,750万元;房产税收入安排1,750万元;资源税收入安排9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安排2,5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安排2,500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安排4,800万元;其他各税收入安排590万元。
(2)非税收入安排4,400万元
其中:专项收入安排4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1,300万元;罚没收入安排7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2,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8年,平山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260万元,预计比上年减少4,362万元,下降9.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1,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 280万元;教育支出安排11,5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5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安排12,5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3,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20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5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5万元。
3.财政平衡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9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200万元,上年结转1,850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3,01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0万元,当年财力收入合计为65,770万元。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60万元,上解支出16,500万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3,0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万元,结转下年1,700万元,当年财力支出合计为65,770万元。
2018年,全区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基金收入安排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000万元,预计比上年减少5,129万元,下降50.6%。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4,5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21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140万元;其他收入安排100万元。
2.基金支出安排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530万元,预计比上年减少1,420万元,下降20.4%。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550万元;其他支出安排680万元。
3.基金平衡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转2,4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7,979万元;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30万元,调出资金240万元,结转下年2,20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为7,979万元。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1.大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两手抓”、“两条腿走路”原则---即:一方面狠抓自有收入,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创新税费收入征缴模式,组织和配合执收部门加大稽查力度、强化税费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做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引进、扶持和发展工作,切实增强全区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2018年,力争引进全国前50强房地产企业到我区投资兴业,确保涵养财源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加大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夯实项目库储备,做实做细项目,健全项目滚动推进机制,盯紧跟进,协同发力,重点抓好福耀浮法玻璃项目、金地大厦项目、丹霞广场项目、朝阳正阳项目、北地大厦项目、万达广场项目及其周边土地开发所产生的税收收入。
2.全力以赴支持经济发展。①围绕平山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对“两园一区”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减轻税负、培育税基、激发活力;②做大、做强、做实钢铁深加工和现代商贸流通等产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等新兴产业;③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创新驱动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④优化投资结构,落实财政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投资拉动作用。
3.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①全面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政策措施,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加快建立和完善支出合理、结构优化、规范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运行机制;②健全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继续支持实施好民生工程,进一步破解民生难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③清退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④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确需保留的,积极推进“由补变投”,转为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⑤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综合采取“收、调、减、控”等措施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和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整合;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压缩会议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4.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①继续深化政府预算体系、预决算信息公开、跨年度预算平衡等改革,深入推动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②全面落实零基预算制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从严控制专项设置和资金规模,加快建立“能出能进”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③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完善融资支持、财政资金奖补等措施,促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加快落地;④加快健全政府引导基金制度体系和管理架构,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筛选出发展前景良好的企业和项目,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工作;⑤继续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等政策,最大限度地释放财税政策的减负作用,助推“降本增效”。
5.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①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源头管控,坚持防止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资金、超范围和超标准列支费用等问题的发生;②强化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进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对接,制定《平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推动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出现新的存量资金;③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限额管理,严控举债规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妥善处理或有债务,加大风险预警和考核问责力度,坚决控制隐性债务增长,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④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把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督促部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⑤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服务行业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⑥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加强与非税执收单位的联系,确保应收尽收;⑦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民生领域重点专项资金,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质量,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⑧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成立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制订《平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平山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组建方案》等相关文件,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的处置、监督、管理。同时将重点对全区国有资产中的房产、土地进行统一管理,逐步将各单位的房产分期分批接收,划转到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公司,通过公司对全区房产实施具体管理和资本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未来五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
今后五年,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决胜期,也是平山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全区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未来五年发展战略,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全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构建起符合平山发展的现代财政体制框架。
(二)发展目标
1.收入目标。到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8亿元,年均同口径增长25%,彻底摆脱“吃饭财政”窘境。
2.支出结构目标。优化全区财政支出结构,实现民生、发展、运转三大“板块”比重两升一降,即:在“保工资、保养老保险”的前提下,确保民生保障支出和产业发展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不断提高、确保行政运行性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逐步降低,使全区支出“结构”更加合理。
3.运行质量目标。实现“两高”目标,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逐年提高,税收比重逐年提高,同时建立财政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
(三)主要工作举措
1.顺应财税改革趋势,构建财政增收机制。(1)培植优化地方财源体系。①围绕发展“两区一园”财源建设,从创业投资、政策引导等多角度给与支持,在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培育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②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降税减费政策,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我区投资兴业,为平山发展涵养税源;③依法加强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税费征缴,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④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2)加强财政预算统筹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定期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依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①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②控制债务规模,以PPP等多种方式降低政府债务规模,切实化解债务风险。
2.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进转型升级
围绕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财政政策的导向性和精准度,用好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推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盈利预期的产业项目转型升级。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共享发展
(1)发挥财政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压缩政府和部门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更多财政资金向民生和建设领域倾斜。(2)从制度层面全力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生态建设、社会管理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4.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完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1)按照保障既得利益、财权事权匹配、公共服务均等、结算操作简便的原则,科学划分收入范围,清晰界定区与街道、管委会的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区域均衡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2)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统一纳入预算,进行统筹管理。(3)加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4)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延伸到所有二级预算单位,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5)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规范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作用,使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科学化管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5.加强内控管理建设,提升理财能力水平
(1)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部门管理、业务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管理制度,确保以制度管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防止权力滥用。(3)将内控管理嵌入业务流程,对专项资金进行全方位监控,确保各项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和未来五年财政改革发展及预算执行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经济强区、美丽平山” 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