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主题分类: | 政府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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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实施周期性普查、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等工作,管理和维护普查和调查数据库(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抽调查、劳动力调查、城镇住户调查、农产量调查、企业(集团)景气统计调查、限上及限下贸易业、工业、服务业抽样调查等各项普查、调查)o
(二)收集、整理税务、市场监督、民政局、编委办、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统计资料,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
(三)企业“一套表’’维护。
(四)对普查和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
(五)组织普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以及各类专项调查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提供《平山区统计年鉴》中的相关资料。
(七)开展相关的统计专题分析研究。
(八)做好全区的招商引资、经济协作,信息咨询,桥北工业园区等招商射资业务指导。负责协调对开放工作和对口经济合作事宜。
(九)参与制定招商引资政策规定,为吸引投资创造条件。
(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域外投资企业和个人落户平山服务。
(十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策划、收集、调研工作,负责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建立我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库,并承担招商引资项目考核、督查、认定工作。
(十二)负责区内域内外投资企业的接待、咨询工作,受理投诉和意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投资企业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十三)负责与域外商会、协会的合作,把商会、协会管理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并以此为基础积极拓展“同乡会,,、“校友会’’等招商领域,充分发挥以商招商优势。
(十四)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党组织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中小企业党组织中贯
彻落实,并提出党组织建设指导性意见,向区委报告中小企业党组织工作情况。
(十五)负责中小企业党组织的组建、设置、调整、审批,任免中小企业党组织负责人。
(十六)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十七)负责中小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
(十八)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十九)负责区直属企业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区直属企业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小企业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二十一)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协调中小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及社会经济组织、法人之间的关系。
(二十四)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产品鉴定提供服务。
(三十五)为中小企业政策和信息咨询以及创业指导提供服务。
(二十六)为中小企业融资、信贷的提供中介服务。
(二十七)为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提供服务。
(二十八)负责受理中小企业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十九)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
(三十)负责企业科技及产品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并提供技术合同服务。
(三十一)为产学研战略联盟提供服务。
(三十二)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服务。
(三十三)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溪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XLS
第三部分 本溪市平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7.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8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27万元。住房公积金28.66万元。
(二)支出总计387.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7.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单位2021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9.27万元,包括:
(1)事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性支出及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 事业运行359.2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及定额工作经费支出。
(7)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万元。
(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66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66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无自评平均分。
由于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不涉及绩效评价,所以无自评问题,但在以后工作中,我单位会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服务(项):反映指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已退出领导岗位的政府领导人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参事事务(项):反映用于政府参事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