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办理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5:17 浏览次数: 【字体:

平山区办理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须知

 

根据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办理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本应急[2023]61号文件)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平山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和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平山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表申领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二寸照片每人两张

2、平山区城区内的烟花爆竹临时网点应采用拆板房方式销售(长6米、宽3米、高2米,不允许设立仓库及存放点,所有产品在拆板房内摆放,不得摆放在拆板房

3、符合报名条件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网点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4零售场所至少配备45公斤级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且摆放位置醒目易取,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管理制度;店外设置“禁止燃放”“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等警示标志,经营场所内照明、开关必须使用防爆灯具或应急照明灯具;

5、零售网点必须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并签订产品购销与配送协议(含安全协议)和购货发票,不得私自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含安全协议)

6、为便于掌握销售去向零售网点销售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单据(一式两份);

7、本着一人一号的原则申请人可选定一个网点,不可一人多选,不得买卖、转让(更名)、出租、出借、冒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发现后立即依法予以取缔,应急管理局将收回经营许可证,该经营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

8、零售经营者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需到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平山区住建局办理临时占道许可,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9、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烟花爆竹购货合同、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协议、请于20241月15日前上交到平山区应急局,逾期不予受理。

 

本溪市平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