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示(2025年4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30 13:2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公示20254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序号

被处罚人

(单位)

卷宗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平山区老狄电子秤酒店用品批发店

本平市监处罚〔20256

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

依据《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第三十九条条第一款

一、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台;

二、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2025429

2







注: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各类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