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平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遏制村级债务发生,逐步化解村级存量债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平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平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平山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关荣丽
联系电话:024—42883251
邮箱:nongfa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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