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执法手段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11月1日,平山区司法局召开了2010年度选派劳教干警半年工作总结会。会上选派到我区的八名劳教干警总结了半年来参与司法所工作特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体会,一致认为今后要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完成省厅、市局交给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任务,为全省其他市区提供可实施的借鉴经验。
平山区司法局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四年整,四年来,平山区司法局带领各司法所克服种种困难理顺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相关的工作程序并总结出了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但是,在工作中我们也感觉到缺乏执法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在调研了解情况后于二○一○年四月下发文件,市劳动教养院根据省厅的文件要求,为我区八个司法所选派了工作经验丰富的劳教警察,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劳教警察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配合司法所,推进了社区矫正基层工作建设。同时,通过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矫正活动,把劳教工作的经验与社区矫正有机结合,丰富和规范了矫正措施,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五种罪犯置于开放的社区,有些对国家机器的强制力缺乏直接的感受,还有些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和罪犯意识淡簿,少数社区矫正对象对现行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还不能严格遵守,甚至有的重新违法违纪,劳教人民警察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能够形成强大的威摄力。
劳教干警的到来不仅解决了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执法主体缺失的问题,还为司法所带来了关于罪犯管理的成熟经验,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改造。(责任编辑: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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