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需要,结合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本次招聘工作参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要求执行,由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和本溪市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工作认真细致,有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综治中心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一)岗位名称
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人员2名。
(二)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嗜好;
3.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7日(含)至2003年6月17日(含)期间出生);
4.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含)及以上文化程度,以上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5年6月17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法律专业及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的操作及运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24-42897520。
2.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取消此次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关通知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 24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9:00至11:00、13:00至15:00,(若遇突发原因影响报名的,具体报名时间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发布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3.报名地点: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平山区平山路104号平山区人民检察院218室)
4.报名材料:
(1)《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份,网站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见附件1);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含报名表两张,版本相同,背景颜色无要求);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本人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7)个人征信报告;
(8)相关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现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情况、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ingshan.gov.cn)
(四)考试
1.笔试科目。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shan.gov.cn/),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应聘者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应聘者随时查询。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统一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试。全面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一)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由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体检人选及时间
体检的人选、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医生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应聘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发工资2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情况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信息和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从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社会公开招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和招聘;
(四)一经聘用,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所有号码信息以(024-42897520/024-42883195)为准,请应聘者警惕诈骗。
附件1:《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报名登记表》
中共本溪市平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平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专干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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