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千金街道办事处千金村千金组地块封区公告
因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项目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千金街道办事处千金村千金组实行封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封区范围
平山区千金街道办事处千金村千金组
二、封区期限
2025年6月11日-2026年6月10日,封区期限为1年。
三、封区要求
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告要求,禁止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永久性建筑和临时建筑。
2、改变土地经营现状,抢栽抢种各种经济作物,新建大棚、水井等各种农业生产设施。
3、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办理各类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对实施规划控制封区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依法责令相关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除。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