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环保局2018年10月环境违法案件 来源: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1-1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实行)》的要求,现将平山区环保局2018年10月已进行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公开如下: 一、 (一)企业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污水处理厂 (二)案 由:2018年7、8月出水水质总磷指标出现连续超标(7月超标0.04倍,8月超标0.1倍) (三)立 案 号:201801001 (四)处罚决定书文号:本平环罚字【2018】01002号 (五)处罚依据:《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四款 (六)处罚情况: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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