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反走私举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精神,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走私高发势头,根据市打私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为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举报走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广大市民可以向平山区政府提供走私违法线索、走私违法事实、部分走私线索和证据。
第二条,对积极主动协助查处举报线索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条,走私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反走私综治机构应当自决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
反走私举报电话:42809018
平山区反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