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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7/20 15:40:57

农发局审批事项指南-对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审批事项名称:

对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批

二、法律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的决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三、申办条件:

本辖区内农业人口 

四、申请材料:

1、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

5、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区农机部门填写“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查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应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告知理由;

第三步,审核:区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审查合格,作出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理由和救济途径,申请人不在场但有联系电话的,电话告知申请人。

第四步,制作及发件:将审查合格申请人材料上报市农机质量监督站审查,予以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六、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电话:

423443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址:

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十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