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审批事项指南-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
一、审批事项名称:
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
二、法律法规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星级饭店行业标准及规范》、《旅游统计调查制度》
三、申办条件:
1、申请星级的饭店必须满开业一年。拟申请星级的酒店可以到济南旅游政务网的资料文档里面下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也可直接到区旅游局索取《旅游星级饭店行业标准及规范》,对星级饭店进行初步了解。
2、对照《旅游星级饭店行业标准及规范》,按照相应星级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完毕后,提交申请报告。
3、申请星级的旅游饭店,应执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承诺履行向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经营管理数据的义务。
4、旅游饭店申请星级,应向相应评定权限的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递交星级申请材料。已下放二星评定权区县(历下、槐荫、历城、长清、章丘、平阴)的旅游饭店,申请一、二星级,按属地原则向区县旅游星级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未下放评定权区县的旅游饭店申请一、二星级,以及所有申请三星级以上的饭店,向济南市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申请四、五星级的饭店,由济南市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初审后向省和国家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推荐。
四、申请材料:
1、评星申请书;
2、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报告(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试营业3个月(限新开业的饭店)的饭店;
2、饭店组织自查,在征求所在区(市、县)旅游局意见后向市旅游局提出评星申请;
3、市旅游局派星评检查员对饭店进行明查暗访;
4、要求饭店汇报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硬件设施、软件管理,整个服务流程等情况);
5、星评检查员对饭店总的情况提问;
6、检查打分。对照《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进行逐项打分(包括服务行业管理、消防等情况);
7、末次会。明查后,星评检查小组与饭店交换意见,通报分数,对饭店提出整改要求;
8、饭店进行整改;
9、暗访。看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服务质量是否得以长久保持;
10、星评检查员将明查暗访情况报市星评委员会评审,确定星级后报省旅游局备案、颁证、授牌,并由企业按星评检查小组拟定的公告内容进行公告。
六、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10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星级饭店证书、标志工本费1800元(省旅游局直接收费)。
八、受理电话:
423443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点:
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