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审批事项指南-森林植物检疫费
一、审批事项名称:
森林植物检疫费
二、法律法规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三、办理程序:
1、相对人提出检疫申请;
2、执法人员检查疫情情况;
3、核实被检植物数量和价格;
4、无疫情网上开出检疫证书;
5、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检疫费;
6、开票入账 。
四、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 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种类
调运检疫按货值的百分比(%)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它 0.80
繁殖材料
2、林木种子 0.20
3、木材 0.20
4、药材 0.50
5、果品 0.10
6、盆景 1.00
竹类及其产品 0.20
其它林产品 0.8
六、受理电话:
42345785
七、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八、申办条件:无
九、申办材料:无
十、办理地点: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