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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局审批事项指南-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备案的初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审批事项名称:

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备案的初审

二、法律法规依据:

《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三、申办条件:

1、服务网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2、服务网点应当设在设立社所在地的市行政区划内,且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的公众场所,其面积和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招徕、咨询服务的需要。

   3、服务网点的名称应当由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和“门市部”三部分构成。

四、申请材料:

1、《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表》。

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5、服务网点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设立社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

2、设立社在完成服务网点工商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或上一级的旅游局备案。

3、受理备案的市旅游局收到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后,向设立社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六、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电话:

423443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址:

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