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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7/20 15:40:57

卫生局审批事项指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审批事项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三、申办条件:

平山区的农业户口居民及常住农业人口;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参加新农合;年末到当地村委会缴纳下一年参保费。

四、报销材料:

1、市内住院及报销时须携带患者身份证,无身份证的要携带户口本。

2、省及省外报销时须携带证件

①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②医药费汇总清单;

③出院诊断书;

④转院审批单;

⑤参合患者的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外伤患者需复印住院病志。

3、大病保险报销时须携带证件

①新农合住院补偿单;

②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患者本人的工、农、建、邮政四大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参合农民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可当场进行新农合补偿;因外伤住院治疗的,到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再回医院补偿。

2、参合农民到省及省外住院治疗必须经本溪市中心医院、本钢总医院、市金山医院、市传染病院转诊审批,到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才能享受补偿待遇。

3、重大疾病须经市新农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未经审批发生医疗费用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4、外出打工的参合农民发病时,要到公立的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省内要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于72小时内向新农合管理中心报告备案,出院后需凭打工、居住证明到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补偿。

5、在新农合补偿单上有大病保险可保费用的,持相关手续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报销。

六、报销时限:

患者收据报销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跨年作废。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受理电话:

423431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点: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