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审批事项指南-学生学籍异动审批
一、审批事项名称:
学生学籍异动审批
二、法律法规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本溪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申办条件:
学生需要办理学籍异动的,如休学、复学、转学、留级、跳级、死亡、失踪、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回国复学、其他离校等,需由学生所在学校发起申请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进行审核。
四、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2. 申请人户口证明;
3. 申请人现居住地址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明)
4. 学籍异动申请材料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异动申请;
2.学校接受异动申请,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通过学籍系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异动申请,如需转学则需由转入学校出具《平山区小学转学四联单》;
3.转学申请人持《平山区小学转学四联单》与学籍系统同步,逐一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加盖公章,填写部门意见。
4.转学申请人将盖完全部公章的四联单按标注逐一交与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存档。
5.区教育局普教办自接到系统异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审批,对不同意学籍异动申请的,我办将在学籍系统中说明不予审核理由,并由申请学校通知申请人。
六、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受理电话:
423443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点: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