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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7/20 15:40:57

交通局审批事项指南-乡级以下公路占(利)用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审批事项名称:

乡级以下公路占(利)用审批

二、法律法规依据:

《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三、申办条件:

1、穿越公路修建构造物及乡级以下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架设、埋设各种管线设施2、乡级以下公路用地内设置非公路标志。3、铁轮车、履带车及损普通公路路面机具上乡级以下公路行驶。4、乡级以下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5、超限车辆确需上乡级以下公路运输。6、乡级以下公路用地树木砍伐。

四、申请材料:

1.调置非公路标志的行政许可申请书。2、项目的立项文件。3、设置地点平面图,外观效果图,设计制作图,4、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5、授权委托书。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7、申请人承诺书。8、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并审查;

3.现场勘察,调查,并出审查意见;

4.主管领导复审;

5.交通局作出决定;

6.送达许可决定;

六、审批时限: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或即来即办。

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或即来即办。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受理电话:

42344385

九、投诉监督电话:

42345185

十、办理地点:

新欣街17号

十一、办理时间:周一—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