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7〕8号区财政局、城建局、农发局:《关于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请示》(平财发〔2017〕1 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申报桥头办事处房身村为2017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并确定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为:路灯120盏;文化墙3000平方米;村内水渠0.2千米。特此批复。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28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