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政府文件>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18/7/20 15:40:57

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取消和承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7]19号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要求,平山区人民政府积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操作流程,经认真研究论证,法制办审核通过,确定我区第五批取消和承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5项,其中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9项,取消行政职权2项,调整行政职权3项,增加行政职权1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平山区人民政府第五批取消和承接调整行政职权目录620175813515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