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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7〕2号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

区直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本政发〔2014〕27号)要求,全面加强我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平山区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区政府现就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发〔2012〕9号文件为统领,以推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为主线,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夯实质量发展基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全区质量总体水平,为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居全市前列,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要涌现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良好、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一)产品质量。到2020年,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食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并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7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重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市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形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市长质量奖力争达到2户;“辽宁名牌产品”累计不低于3项;本溪市名牌产品力争累计达到6户。
  (二)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7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处理完结率稳定在95%以上。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争创建筑业2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改善明显。
  (三)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大幅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17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服务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2.加大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投入,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强化质量工作基础建设,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3.广泛开展质量强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推动城市和区域整体质量水平大幅提升。
  4.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将质量指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二)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1.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促进质量发展,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形成提高质量的内在动力。要适应新形式,把握新趋势,激活市场活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在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WTO相关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积极参加省市名牌产品评选活动,鼓励企业争创市长质量奖。进一步实施名牌发展的激励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驰名(著名)商标等管理工作。
  3.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对污染排放不达标及资源浪费的企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不能满足环境保证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三)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设备监理等监管制度。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提出处置和预防措施。
  2.提高工程质量。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实行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质量。
  3.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广服务业先进管理模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纽带、服务满意为保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实施服务业品牌引领战略,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代表行业顶尖水平和本溪美好形象的服务标杆单位。推进用户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促进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显著提高。
  4.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以各种质量信息收集为重要内容的质量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与多部门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促进“信用本溪”建设和发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质量行为不良记录)制度,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5.开展打假治劣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大对质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加强标准化工作。推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发挥标准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建立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引导我市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抢占标准制高点,提高全区标准水平。建设标准信息平台,建立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
  2.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推行法制计量,规范全区计量检定校准市场。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扩展工程计量、安全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督。规范诚信计量市场,开展惠民活动。
  3.提高对认证认可的监管能力。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监管模式,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

  4.加快质量法制和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惩处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96151、12331、12369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认真处理质量投诉、产品“三包”等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平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质量强区战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区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的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组织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有效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政策体系,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强化检查考核。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年度行动计划,与本政发〔2014〕27号文件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将根据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区政府对各单位、各部门质量工作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实行问责。

附件:本溪市平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本溪市平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安琪  副区长
  副组长:宋  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  富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付可才  区动监局局长
      付景春  区水利局局长
      王国伟  区服务业局局长
           
张  秋  区科技局局长

张恩华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  杰  区经信局副局长         

        刘继业  区教育局副局长           
      巴  勇  平山公安局副局长            
      杜井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思序  区人社局副局长          
      刘俊海  区城市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德坤 区交通局副局长         
      阚  凯  区农机监理所所长
      张  璇  区旅游局副局长
          佘克强  区地税局副局长
      黄庆东  区国税局副局长
      张振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健  区文广局副局长
      白  金  区安监局副局长
      徐  英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  霞  区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蒋富(兼)。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