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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4-08-2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3〕44号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理顺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根据市编委会《关于调整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本编发〔2012〕16号)和市发改委《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本发改发〔2012〕277号)要求,通过参照省、市管理模式并结合区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庆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辛  耕  区委副书记

邱静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焕全  副区长

成  员:姜  晶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  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郝家坤  区委、区政府督查(察)室主任

王  振  区发改局局长

江  舟  区经信局局长

张  扬  区教育局局长

朴文军  区科技局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局长

张绍君  区人事局局长

郑  义  区城建局局长

张  劲  国土平山分局局长

王春博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维伟  区交通局副局长

金天华  区林业局局长

潘大成  区服务业局局长

幺宝玉  区信息和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外经工作)

胡立友  区文广局局长

法永源  区体育局局长

王晓东  区统计局局长

孔庆孝  区融资办主任

田文海  平山国税分局局长

王  伟  平山地税分局局长

蒋  富  平山区工商局局长

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区所制定的文化产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拟定平山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3.负责平山区文化产业项目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4.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的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主任由翁广辉担任,联系电话:2883144。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3日

抄报: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

的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印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