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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山区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1-2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1〕14号

关于调整平山区高、中等教育招生

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鉴于平山区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主要成员的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对平山区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姜  静   副区长

副主任:张  艳   区教育局局长

委  员:姜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可维   区督察室主任

            魏喜春   区监察局局长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张  洪   区环保局局长

郑  义   区城建局局长

孙焕权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振   区发改局局长

胡立友   区文化局局长

季  峰   区建发局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丁  聪   区保密局局长

田福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  静   区招生办主任

刘玉兰   东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  雷   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菊春   崔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来永宾   工人街道办事处主任

孔嘉彬   平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庄茂启   工商平山分局副局长

冯荣清   平山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晓毅   国保大队大队长

裴海洋   光明派出所所长

冯  煜   工人派出所所长

韩俊时   崔东派出所所长

乔殿友   东明派出所所长

徐  刚   平山派出所所长

庞鸣嵘   本溪市高级中学校长

张喜中   本溪市实验中学校长

曲政波   本溪市第五中学校长

郭会田   本溪市第二十一中学校长

毛  伟   本溪市第二十五中学校长

刘喜彦   本溪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静(兼),电话:2196228

    

附件:招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招考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⒈教育局

对高、中考的组织实施负主要责任。要加强考试全过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加强对考点、考场和考试过程的监督、检查,每个考点派一名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局领导任考点主任,全面负责考点的工作。做好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和考试业务培训,做好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理考点的偶发事件。

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对高考的考试安全负主任责任。要维护和整治考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每个考点要派2名警力把守考点大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考点周边所需警力:高中至少6人,实验中学至少6人,五中至少6人,二十五中4人,二十七中6人,二十一中4人。在考点周边的公路派交警执勤,保证交通秩序及考试期间封路。

高考期间6月7日、8日需要封路的有:

    高中考点要求:(1)高中操场、马路上下边缘

                 (2)高中北侧二马路

    实验中学考点要求:(1)实验中学前、东马路

                     (2)市实验小学需无声音

中考期间6月28日、29日需要封路的有:

    实验中学考点要求:(1)实验中学前、东马路

                     (2)市实验小学需无声音

    二十七中考点要求:二十七中东二马路、后围墙过道

    五中考点要求:五中南马路、西马路

二十五中考点要求:学校南马路、东马路。

二十一中考点要求:大门

    各考点周围需若干警力。

    在区招办试卷库、考点保密室、试卷运送等要派出警力看管。严厉打击涉及高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与保密局、教育局共同做好试卷的运送和管理工作,与市信息产业部门和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协作监控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的电子信号。

⒊区监察局、督察室

对高考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在高考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⒋区保密局

主要对高考试卷的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高考试卷的运送、保管以及保密室的规范、制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⒌区卫生局

对高、中考期间卫生防疫和卫生应急服务保障工作负主要责任。及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对考点周边饭店、小吃、饮料(卖店、小摊)食品检查,宣传健康卫生知识,确保考试期间考试饮食卫生安全。

⒍区文化局、工商平山分局

    主要做好高、中考期间净化考点周边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市、区相关单位(部门)对考试期间有影响的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休息的环境。

⒎区发改局

主要是配合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市信息产业部门防范高科技舞弊行为。

⒏区环保局、区建发局

主要是认真履行噪音污染防治监管职责,控制好高、中考前和考试期间施工工地,确保不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考试期间在考点周边派一名巡视人员监督考点环境。

⒐区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主要任务是取缔考点周边占街占道经营小商小贩和无营业执照的商业营业场所;负责卫生清扫和垃圾清运,对所有影响考试的行为进行查处。

⒑平山办、工人办、东明办、崔东办

主要是对所管辖考点周边社区所存在的各种隐患进行排查,配合环保局等部门对所管辖考点周边居民的家庭装修、鸣放鞭炮、宠物噪音、音乐噪音、小商小贩叫卖声、击打铜铁器声音等所有为噪音进行治理和查处。对社区居民为考试创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工作。

⒒外环境检查小组组长责任

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对考点外部环境综合治理。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中、高考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注:(1)招考委成员必须当年无子女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手机)

主题词:教育  招生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

                                      (共印50份)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