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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溪市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1-2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0]95号

关于调整本溪市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平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  刚   常务副区长

            宋俊波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振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吕  辉   区财政局局长

赵福全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姜  晶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  敏   区编委办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赵立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铁力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尚作彬   区卫生局副局长

于  晓   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崔学琴   区法制办主任

迟金波   区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议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王振(兼),办公室副主任王健、尚作彬、李中(兼)。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