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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1-28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发[2010]96号

关于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平山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宋俊波  副区长

副组长:王世臣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秀生  区卫生局局长

        魏喜春  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宝珠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刘  楠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王  健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中  区人社局副局长

尚作彬  区卫生局副局长

任  屹  区物价局副局长

卜  飞  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刘秀生(兼)。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