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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山区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1-26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政办发[2010]22号

 

关于印发平山区农村科技特派员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科技产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平山区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平山区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产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根据《关于印发本溪市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科发[2009]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指导思想是: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着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产业化的方针,大面积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和劳动力知识化,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区域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必须坚持:

  ——富民为本的原则。科技特派员行动要坚持把先进实用技术导入农村,带入千家万户,大力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带动的原则。要按照做大做强区域主导产业的要求选择科技项目。以主导产业培育和发展为主线、项目为抓手,有效集成各种资源,抓实创业任务。

  ——典型示范的原则。要培育一批致富典型、科技产业发展典型,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利益激励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技术、管理、信息参与分配的政策,保护科技创业者的权益。

  主要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壮大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提升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科技致富典型,孵化、建立一批科技企业,组建一批专业协会、科技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实施,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生产,显著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主要任务是:

  1、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有效整合科技、经济资源,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

  2、组织好农产品流通。要积极组织各种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种养加销专业户跑市场、捕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确保农民增收。

  3、搞好信息服务。要充分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及时为农产品提供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指导农业生产。

  4、强化技术推广。要围绕农业科技工程的实施,加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和集成配套的力度,带动创业服务点及周边乡村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5、依靠典型示范。通过培植科技示范点(区)或示范户,发挥示范典型的示范效应,并通过跨行政区域服务,推广先进技术,促进优势主导产业的形成和规模化生产。

  6、抓好农民素质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各种文化设施,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二、实施计划

  (一)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

  1、坚持市场导向和行政选派结合,每年精选一批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业服务。主要选择对象是:

  (1)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

  (2)离退休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3)挂职干部;

  (4)引进的科技、管理人员;

  (5)大中专毕业生;

  (6)农民大学生、农民技术员、农民经纪人等;

  (7)急需的其它人员。

  2、科技特派员的去向:一是按主导产业布局来安排;二是派向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三是派向龙头企业的基地村;四是派向有发展项目农民急需科技的办事处、村;

  3、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一般为二到三年。派出单位三年内预选人员的数量不变,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二)工作机制

  1、创新选派形式。坚持市场选择和行政选派相结合,根据需求,找准科技特派员与产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鼓励技术承包、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按市场机制确定人选,保证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作用。行政选派时,要从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技术能力、实际经验等方面对下派人员把好关。

  2、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把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科技资金和创业资金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有效结合,实现部门工作目标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目标的有效集成。

  3、建立利益共同体。立足当地产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进行项目开发,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建立利益共同体。

  4、加强组织管理。科技特派员在创业行动中起主导作用,把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纳入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计划,负责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科技创业行动项目的选择、统筹和落实,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帮助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事局、农发局、财政局、团区委联合成立科技特派员行动协调指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和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推动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科技计划和科技投入扶持力度

  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龙头企业的支持,引导民间资金、企业资金以及外资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动,拓宽科技特派员工作融资渠道。

  (三)优化政策环境

  积极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利益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和良好的环境条件,使优秀科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有前途。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1、对科技特派员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相关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给予保护。

  2、科技特派员下派工作期间,其原编制、职务及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不变,专业技术评聘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对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进行无偿技术服务,给予一定的补贴。

  4、法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支农优惠政策。

  (四)强化管理和服务

  建立完善跟踪管理、入点检查、述职汇报和考核奖惩及项目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要进行表彰,推动全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建设科技特派员信息服务平台。不定期组织召开科技特派员经验交流会,每年要进行1-2次知识更新培训。分期分批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域外学习考察,提高科技特派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广泛宣传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的目的、意义,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科技特派员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到科技特派员活动中来,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工作创造条件,主动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献计出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