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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09]8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区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近期气温急剧回升,省内部分地区火灾事故呈多发趋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易燃烧。为避免和减少春季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应急办发[2009]12号)指示精神和市政府2009年4月8日的《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本政办传[2009]13号)相关部署,现就如何做好全区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如稍有不慎引发火灾,将不同程度地造成森林等重要资源损毁、植被破坏,甚至人员伤亡,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间将带来很在危害。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做好春季安全防火特别是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点部署,周密安排,多措并举,坚决遏制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防火责任是做好防火工作的关键。各级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处检查、亲自抓整改、亲自抓落实。要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将各项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按照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要求,加强属地管理,严格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二、强化安全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防火舆论氛围
    各单位(部门)要加大春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以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范围。防火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落实宣传举措,扩大宣传范围,使安全防火宣传深入林区、深入乡村、深入农户。要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全民安全用火、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三、严控火源,避免和减少火灾发生
    严格控制野外违法、违规用火,是避免和减少火灾发生的前提。防火期内,对火源管理要坚持“严”字当头,也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按照“堵疏结合”原则,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发挥群众和森林巡护人员的作用,加巡查,及时发现火情。对旅游点、风景区等火易发重点区域,要加大巡护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
    四、完善预案,确保遇有火灾能及时扑灭
    完善安全防火特别是森林防火预案,建立切实可行的响应机制,是确保及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必要保障。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安全防火预案和响应机制,全面落实扑救组织指挥、人员配备、用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要备足和检修好各种扑火用具、交通通讯工具。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结合本地实际靠前驻防、集中食宿、严阵以待。要切实做到一有火情,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要把扑火安全始终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未经扑火培训人员以及疲劳的扑火队员不得参加扑火。要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坚决避免因扑救火灾而造成人员伤亡等衍生和次生事故发生。
    五、遵章守纪,保证信息报告及时畅通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确保主要领导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防火部门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缺岗、漏岗,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认真做好林火检测热点的核查反馈和森林火情报告工作,做到不漏查、不缺报、不瞒报,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保证值班电话随时接听,妥善处置。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2856467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金天华 手机:15304140403
    区城防办24小时值班电话:2217266(昼)2217292(夜)
    区城防办公室主任:孙斌  手机:15304140165

                                      
                                                                                                二○○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