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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委组发〔2015〕22号《关于苏玉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2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委组发〔2015〕22号

 

关于苏玉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选派省直单位优秀年轻处科级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辽组通字〔2015〕61号)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王国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本组干发〔2015〕48号),经区委同意:

提名苏玉朋同志为平山区政府副区长人选(挂职锻炼两年)。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苏玉朋同志任平山区政府党组成员;

石帅同志任站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9日

 

 

 

 

 

 

 

 

 

 

 

 

 

 

 

 

 


抄送:区人大党组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