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组发【2012】3号 关于王正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委组发【2012】3号
关于王正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正涛同志任区委政法委书记;
高彦伟同志任北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任锐同志任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陈颖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免去:
秦玉海同志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2年1月18日
平委组发【2012】3号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王正涛同志任区委政法委书记;
高彦伟同志任北台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任锐同志任平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陈颖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兼)。
免去:
秦玉海同志区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