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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宏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2-0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委组发【2011】84号

关于蔡宏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蔡宏升同志任区维稳办主任(兼);

杨畦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维稳办副主任(兼);

范兵同志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刘德国同志任区发改局副局长;

杨雨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绍祥同志任一洞桥商贸区党工委书记(兼);

张成同志任永丰商业区管委会主任助理(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秀华同志任永丰商业区管委会主任助理(保留正科级待遇);

于春武同志任平山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

宋德林同志任平山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李璟同志任平山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王钢同志任平山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张胜同志任站前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国伟同志任站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林章太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人工委主任;

阎荣利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王春博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免去刘德国同志区委组织部干部办公室主任,人才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畦同志区委“两新”组织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曹雪莲同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范兵同志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检委会专职委员职务;

免去杨雨同志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阎荣利同志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春博同志永丰商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成同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章太同志站前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建议免去林章太同志站前街道人工委主任职务;

免去张秀华同志站前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伟同志崔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胜同志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于春武同志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