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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邹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12-0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委组发【2011】91号

关于邹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邹政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张大刚同志任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北台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彦文同志任区城市房屋搬迁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边晓颖同志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陶勇同志任桥头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成斌同志任桥头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崇峰同志任北台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广州同志任北台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东同志任南地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思浩同志任南地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宁同志任崔东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淼同志任平山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传宝同志任东明街道办事处房屋搬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云鹏同志任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毕崇峰同志区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边晓颖同志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北台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陶勇同志区农机监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东同志永丰商业区管委会规划审批科科长职务;

免去戴云鹏同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宁同志崔东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