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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发〔2008〕8号--关于庞茂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6-21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人发〔2008〕8号
 
关于庞茂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庞茂盛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修玉华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玉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 东同志为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增玉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成礼同志的平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8年6月13日